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
国办普通高中可按招生计划10%招收艺体特长生,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校、省和市级艺术示范校如需扩大艺体招生比例,须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方案,报区(市)教育局审核后,于4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、基教科备案。艺体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工作由高中学校具体组织。测试内容和标准按照《枣庄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指导意见》(枣教发〔2013〕35号)。学校将测试成绩结果(含初中学校名称、学籍号、身份证号、姓名、测试项目名称、测试准考证号、原始成绩及等第等)于4月25日前刻盘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。